我的信念是「男未娶,女未嫁,仍然有權選擇自己所愛。」所以,在以上處境裏,若我是介入別人關係的「第三者」,一定不會理會女生的男友,撬其「牆腳」,橫豎女生做不了決定,倒不如自己採取主動,既用真心誠意,又用甜言蜜語,逼女生做決定,務求速戰速決,有你無我。
如果女生與其男友感情已平淡如白開水,通常視這段關係如「雞肋」,第三者的介入,正如一種微妙的衝擊,推動她思考,究竟是繼續一段無味關係,還是擁抱激情所帶來的快樂﹖
女友人的「第三者」,正是抱著我剛才提及的信念,迫她到牆角做決定。
可是,她的決定卻不易做。
雖然與男友感情淡了,但他沒有做錯甚麼,對自己忠誠,他的缺點是平日不會做些令她窩心浪漫的事,不懂得氹她開心,但這可不是死罪而要把他拋棄吧﹖若她拋棄舊愛轉投新歡,就背負忘情負義的惡名,自己良心不好過,所以心裡現在困擾非常。
困擾源於對自己人格的質疑,由於「貪新忘舊」會帶來道德上的不安,「良心」受到責備。事實上,若舊情人不忠,或與之一起是感到痛苦,還可以安然「分手」了斷;可是舊情人真的沒有犯過甚麼錯,全因個人自私心,為要與一個自己認為是更理想的人一起,而讓舊愛得到「被拋棄」的結果,他/她一定傷心和失望,更甚是恨透了自己,實非所願。
可是,我相信「良心」最終會敵不過「新鮮感」,當與新歡一起快快樂樂時,一定會掩蓋對舊愛的愧疚;當新歡為你開闊眼界,帶來新體驗時,一定會義無反顧地鄙棄舊愛的不思進取。要知道「貪新忘舊」並不一定是壞事,就好像細胞的新陳代謝一樣,舊的去掉由新的取代,新的愛情生活會令人變得容光煥發,活得更精彩。
朋友,不要再為「貪新忘舊」困擾和自責了。









